400-808-9187
合作咨询

首页 > 新闻动态 > 新闻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第六章 预算执行

来源:中国人大网 2023-05-15 10:17:55 预算法;预算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1994年3月2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预算管理职权

    第三章 预算收支范围

    第四章 预算编制

    第五章 预算审查和批准

    第六章 预算执行

    第七章 预算调整

    第八章 决  算

    第九章 监  督

    第十章 法律责任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六章 预算执行

    第五十三条 各级预算由本级政府组织执行,具体工作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

    各部门、各单位是本部门、本单位的预算执行主体,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预算执行,并对执行结果负责。

    第五十四条 预算年度开始后,各级预算草案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前,可以安排下列支出:

    (一)上一年度结转的支出;

    (二)参照上一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付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以及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性支出;

    (三)法律规定必须履行支付义务的支出,以及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支出。

    根据前款规定安排支出的情况,应当在预算草案的报告中作出说明。

    预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第五十五条 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和单位,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时、足额征收应征的预算收入。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多征、提前征收或者减征、免征、缓征应征的预算收入,不得截留、占用或者挪用预算收入。

    各级政府不得向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和单位下达收入指标。

    第五十六条 政府的全部收入应当上缴国家金库(以下简称国库),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占用、挪用或者拖欠。

    对于法律有明确规定或者经国务院批准的特定专用资金,可以依照国务院的规定设立财政专户。

    第五十七条 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及时、足额地拨付预算支出资金,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和监督。

    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虚假列支。

    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

    第五十八条 各级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实行收付实现制。

    特定事项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实行权责发生制的有关情况,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各级预算必须设立国库;具备条件的乡、民族乡、镇也应当设立国库。

    中央国库业务由中国人民银行经理,地方国库业务依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办理。

    各级国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退付和预算支出的拨付。

    各级国库库款的支配权属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同意,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冻结、动用国库库款或者以其他方式支配已入国库的库款。

    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本级国库的管理和监督,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完善国库现金管理,合理调节国库资金余额。

    第六十条 已经缴入国库的资金,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国务院的决定需要退付的,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应当及时办理退付。按照规定应当由财政支出安排的事项,不得用退库处理。

    第六十一条 国家实行国库集中收缴和集中支付制度,对政府全部收入和支出实行国库集中收付管理。

    第六十二条 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预算执行的领导,支持政府财政、税务、海关等预算收入的征收部门依法组织预算收入,支持政府财政部门严格管理预算支出。

    财政、税务、海关等部门在预算执行中,应当加强对预算执行的分析;发现问题时应当及时建议本级政府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第六十三条 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加强对预算收入和支出的管理,不得截留或者动用应当上缴的预算收入,不得擅自改变预算支出的用途。

    第六十四条 各级预算预备费的动用方案,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提出,报本级政府决定。

    第六十五条 各级预算周转金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十六条 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只能用于冲减赤字或者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各级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应当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省、自治区、直辖市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出现短收,通过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减少支出等方式仍不能实现收支平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可以增列赤字,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并应当在下一年度预算中予以弥补。

相关内容

工程项目全周期数字化:君子签电子签章破解建筑行业签约管理难题

建筑工程电子签章,君子签,工程项目签约,工程合同电子签章,招投标电子标书签章,工程签证电子签,项目部移动签章,建筑企业用印管控,分包合同电子签署,工程变更单电子确认,竣工资料电子归档,君子签建筑工程解决方案,智慧建造电子签章

HR 全流程数字化:君子签电子签章重构员工全生命周期签约体验

HR 电子签章,君子签,人力资源数字化,劳动合同电子签章,员工入职电子签约,离职证明电子签,调岗调薪电子确认书,保密协议电子签署,HR SaaS 电子签章对接,君子签 HR 解决方案,劳动纠纷电子举证,批量入职电子合同,员工全生命周期电子签

外贸企业出海必备:君子签电子签章破解跨境签约全链路难题

跨境贸易电子签章,君子签,外贸电子签约,外贸合同电子签章,跨境合同在线签署,国际快递成本节省,eIDAS 合规电子签,ESIGN 法案电子签章,外贸单证电子化,区块链跨境存证,君子签外贸解决方案,多语言电子签章平台,出口企业签约数字化

跨境互认加速,电子签名成中企出海“新基建”

电子合同;电子签章;电子章;智能合同;合同管理

合同起草、审查耗时费力?君子签合规、高效推进合同签署

电子合同;电子签章;电子章;智能合同;合同管理

作为企业 HR,如何确保劳动合同的合法有效性,规避潜在的用工风险?

电子合同;电子签章;电子章;智能合同;合同管理

电子印章比传统印章更安全吗?

电子合同;电子签章;电子章;智能合同;合同管理

江泰保险引入君子签,区块链电子合同加速保险服务全面数字化

电子合同;电子签章;电子章;智能合同;合同管理

立即咨询

帮助中心

关注我们

申请试用

返回顶部

© 2014- 重庆君子签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渝ICP备14003483号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1878号 信查查 举报电话:023-65069621 举报邮箱:kefu@ebaoquan.org

信息
X
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