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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11-09

2020年电子签章最新政策汇总

今年以来,与电子签名、电子签章、电子合同有关的利好信号持续不断,从今年1月至今,国务院、国家发改委、最高法、银保监会、人社部、司法部、住建部、交通运输部等共计17个部委颁布了18条政策,鼓励电子签名、电子签章、电子合同在各行业的推广和使用。1月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和《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两个文件主要内容包括五个方面:优化司法确认程序、完善小额诉讼程序、完善简易程序规则、扩大独任制适用及健全电子诉讼规则。2月2月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布《关于电子专利证书和专利电子申请通知书电子印章相关事项的公告(第349号)》第一条规定:自3月3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直接颁发电子专利证书,除用户特别提出请求外,不再颁发纸质专利证书;第四条规定:用户可以通过专利电子申请网站对带有电子印章的电子专利证书、通知书及决定电子文件进行校验。2月26日,医政医管局发布《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意见》,第三(十)条提到:规范“互联网+药学服务”,并强调:电子处方审核、调配、核对人员必须采取电子签名或信息系统留痕的方式,确保信息可追溯。3月3月10日,人社部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函》(人社厅函〔2020〕33号),文件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3月25日,中共司法部党组发布《关于加强公证行业党的领导 优化公证法律服务的意见》,第二(十五)条提出:要深入推进“互联网+公证”服务,合作制试点公证机构2020年底前要全部具备应用电子公证书、在线电子证据保全保管等能力。3月26日,住建部发布《关于提升房屋网签备案服务效能的意见》第三(七)条提出:推进“互联网+网签“,鼓励使用房屋交易电子合同,利用大数据、人脸识别、电子签名、区块链等技术,实现房屋网签备案掌上办理、不见面办理。4月4月22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与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审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再次明确了电子劳动合同的“书面劳动合同”性质。5月5月9日,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二章:提出商业银行应当与借款人及其他当事人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签订借款合同及其他文书。5月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再次确认了电子合同的书面形式属性,并对电子合同的成立时间、成立地点、交付时间作出认定。电子合同的法律地位,已与纸质合同别无二致。5月15日,自然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意见》第三条提出:在不动产登记、申报纳税和抵押放贷等服务中推广使用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合同、电子证书证明,符合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电子签名或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材料合法有效,通过共享获得的信息以及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材料可以作为办事依据,电子材料可以不再以纸质形式归档。6月6月2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意见》,提出两个“加快”:第一(一)加快运输领域资质证照电子化;第六(二十三)条提出:加快货物管理、运输服务、场站设施等数字化升级。7月7月15日,国家发改委等13部门发布《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第三(三)条指出:鼓励发展便捷化线上办公,推动完善电子合同、电子发票、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等数字应用的基础设施,为在线办公提供有效支撑。8月8月15日,公安部发布《关于修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决定》,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百八十七条提出:“公安机关可以使用电子签名、电子指纹捺印技术制作电子笔录等材料,可以使用电子印章制作法律文书。对案件当事人进行电子签名、电子指纹捺印的过程,公安机关应当同步录音录像。”9月9月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北京市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工作方案的批复》,第三(二)11条提出:立足中关村软件园,推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等的国际互认。9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 支持供应链产业链稳定循环和优化升级的意见》,第二(六)条提出:支持探索使用电子签章在线签署合同,进行身份认证核查、远程视频签约验证。9月22日,北京人社局发布《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进电子劳动合同相关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社会保险稽核、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认可电子劳动合同由双方真实签署的,可以作为相关证据使用。10月10月28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电子合同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电子合同业务是金融科技在私募投资基金领域的落地场景,通过电子合同可以衔接各主体,并促进各主体间的市场化博弈和制衡;规范了电子合同业务服务机构人员管理、系统评测与认证以及运营管理等展业条件和持续运营要求,明确了电子合同数据保密、传输、备份、存储等数据管理要求。11月11月2日,北京人社局发布《关于推进电子劳动合同相关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明确指出了电子劳动合同与纸质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同时还对电子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订立、具体实行措施以及应用场景等作出了明确规定。随着“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持续推进,相关法律法规的逐步细致和完善,电子签名、电子签章、电子合同作为实现政务服务“线上化”的重要技术手段,在国家各级机关的推动下,已逐渐应用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并发挥着越来越大的效能。易保全旗下君子签作为国内专业的区块链电子签约平台,符合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制定的同时,遵照《合同法》《电子签名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创新“区块链+司法+电子签约”模式,通过区块链技术和自研发明专利技术,将区块链、电子签约和司法服务相结合,为政府、企事业单位、个人等提供可信身份认证、可靠电子签名、在线签署、合同智能管理、印章管控、区块链存证、证据保全、法律支持等一站式区块链电子签约服务,帮助实现“安全、高效”的全程无纸化办公,数字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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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11-04

双十一“避坑”指南:区块链电子合同为电商交易保驾护航!

与往年不同,今年的双十一来得更早一些!从第一波“抢先购”开始,很多人就沦为了“尾款人”。满减领券、养猫分红、清空购物车等“玩法”,不管是规则还是套路,都始终抵挡不住剁手党们买买买的心。如今网络购物日益风行,买了东西无法按时到货、团购价格太低商家擅自退款、海淘物品几个月不见踪影商家辩称“海关”积压、网购商品在运输过程中被损毁,甚至灭失、网购遇到纠纷,维权困难……这样的网购难题大家可能或多或少都遇到过,而由此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对于消费者来说,该如何避免跳进这些“坑”里呢?对于电商平台来说,又如何保障交易安全顺利进行呢?下面为大家奉上一份“避坑”指南。《民法典合同编(草案)》明确电子商务合同履行义务,让消费者网购更放心!今年5月,全国人大通过了《民法典(草案)》,其中《民法典合同编(草案)》中首次针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成立时间、标的物交付时间作出规定,明确了电子商务合同的履行义务,并为审理网购纠纷提供了依据和保障,相关条款让消费者网购可以更加安心。1、下单时电子合同即成立,商家不能擅自反悔《民法典合同编(草案)》中第四百九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当提交订单成功时即合同成立。这就意味着商家不能随意反悔,商家如果私自取消订单则属于违约行为,消费者可以通过多种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2、商品在运输过程中的风险,谁来承担?《民法典合同编(草案)》中第五百一十二条规定: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所以,在我们签收快递之前,快递过程中商品灭失的风险都由商家承担。签收快递后,就完成了交付,标的损毁、灭失的风险也随之由卖家转移到买家身上。3、网购遇到纠纷,该如何起诉?《民法典合同编(草案)》中第四百九十二条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因此,消费者在网上购买商品,卖家采用快递方式送货的,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消费者收货地即为合同履行地。如遇到纠纷,消费者可以向收货地法院提起买卖合同纠纷之诉。《民法典合同编(草案)》中对电子合同的明确规定,顺应了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弥补了司法实践中因《合同法》中未对互联网商品交易规范作出具体规定,而存在的争议问题,尤其为当下越来越普遍的“网购”纠纷问题,提供了明确的电子合同法律依据,维护了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君子签区块链电子合同为电商交易保驾护航双十一购物狂欢的背后,也是各大电商相关交易、签约、支付及后续物流的大考时刻,如何引入专业的第三方电子签约平台,是各大电商顺利通过大考的关键。据艾瑞咨询发布的《中国第三方电子签名行业研究报告——电子商务篇》显示,电子签名的引入能够真正实现交易、签约、支付的全流程线上化,有效解决了电子商务领域合同签署环节的痛点。作为易保全旗下国内专业的区块链电子签约平台,君子签以区块链为底层技术,创新“区块链+司法+电子签约”模式,提供实名认证、电子签名、在线签署、合同智能管理、区块链存证、证据保全、法律支持等一站式区块链电子签约服务,能够广泛应用于电商入驻、交易、金融、物流运输等环节,有效解决了在线交易的线下签约壁垒,实现了从下单、签约到支付的全流程在线交易闭环,为电商交易赋能增信的同时,助力行业数字化健康发展。随着《民法典》的出台,电子合同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应用不仅有法可依,也加速了其普及和应用。以君子签区块链电子签约平台为例,目前,已经在电商行业企业入住协议签署、平台客户之间合同签订、上下游供应链企业发生交易、协调仓储调度、物流运输事先签署委托管理协议、固化业务交易过程、规范双方业务流程等场景中得到广泛应用。典型合作客户国内领先的县域产业互联网运营商——网库集团,通过引入君子签区块链电子合同,让网库平台的上万家中小企业、上千家互联网采购服务商和供应商均可使用便捷高效、合规安全的电子合同完成在线签署,极大地提升了平台运营效率,实现了数字化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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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11-03

全国首发!北京在全市推进实施电子劳动合同

11月2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发布《关于推进电子劳动合同相关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据悉,此举标志着继1986年10月《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之后,延续30多年的纸质劳动合同将逐步进入电子化新时代,在劳动合同制度建设方面具有里程碑意义,是重要的制度创新,将在全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意见》共七条实施意见,其中明确指出了电子劳动合同与纸质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同时还对电子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订立、具体实行措施以及应用场景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在第三条电子劳动合同的订立中,明确指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另外还对电子劳动合同的技术条件、内容、防篡改要求、全流程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在第四条电子劳动合同的实行中,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可使用第三方签署服务机构提供的签署系统,或采用自建自用签署系统模式。在对签署系统实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方面,提出:第三方签署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不得泄露、篡改、毁损系统用户信息,妥善保管签署意愿、身份认证、操作记录等全流程信息,保证电子证据链的完整性,确保相关信息可查询、可调用。这一措施能够最大限度确保系统用户的信息安全,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另外,在劳动者的义务方面,提出:劳动者在签署电子劳动合同时,应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并妥善保管电子签名制作数据,当知悉电子签名制作数据已经或可能失密时,应及时告知有关各方,并终止使用该电子签名制作数据。在第五条电子劳动合同的应用中,明确提出:推动电子劳动合同在政务服务事项中全面应用,推进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社会保险稽核、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中的应用,运用区块链技术逐步推广至全市政务服务、司法与行政执法领域。据介绍,下一步,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按照市场化运作、政府指导服务的原则,探索运用互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手段,形成“线上签约、链上管理、大数据应用”的劳动合同电子化应用管理新模式,推进电子劳动合同在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应用,并逐步提升场景运用规模。此次《意见》的出台,不仅解决了电子劳动合同怎么签、怎么用、怎么管的问题。还有利于用人单位降本增效,拓展场景应用,优化营商环境,便民利企,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行业健康发展。易保全旗下国内专业的君子签区块链电子签约平台,通过全线上电子劳动合同签约服务,采用可信实名认证、可靠电子签名、区块链存证、证据保全、时间戳等技术,实现了电子劳动合同签署、存证、在线公证、争议纠纷在线处置等环节的全流程线上处理,免除了企业HR打印、邮寄、管理纸质合同的工作,既提高了员工签署劳动合同的效率,又降低了劳务纠纷风险。同时,在确保电子劳动合同的生成、传递、储存等满足《电子签名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同步校验签约双方的身份主体、签署意愿及流程,确保电子劳动合同签署环节所涉及到的证据链完整、准确、不可篡改且真实有效,全方位确保企业用工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消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电子化签署是否规范,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担忧,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数字化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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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10-30

从“萝卜章”到“章无忌”,中间只需“君子签”!

近日,泛海系旗下民生证券位于太原长风街的证券营业部原总经理许某通过私刻公司印章和客户签订虚假合同,制造了一起震惊全国的“萝卜章”诈骗案。私刻的公司印章包括十三枚假公章和六枚个人名章,涉及诈骗金额超3亿元,给公司造成8300万的巨额损失!“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千万别掉进公章误区有些公司认为,公司高管或员工自己私刻假公章,与我何干?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而且肯定是“谁私刻假公章、谁承担法律责任”!然而,从本案判决来看,最后结局却是:私刻假公章的公司高管或员工坐牢了,经济责任却由公司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侵权责任法》第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如下: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长风街证券营业部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那某斌、苏某华经济损失人民币8323.8375万元。(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晋民初26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第二款明确规定:"行为人私刻单位公章或者擅自使用单位公章、业务介绍信、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签订经济合同的方法进行的犯罪行为,单位有明显过错,且该过错行为与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单位对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千万别掉进公章误区里面了!如果企业公章不管理好,出现经济纠纷,发生经济损失,也是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萝卜章”事件层出不穷,企业应如何安全管理印章?近年来,在金融行业里,“萝卜章”事件早已层出不穷:2016年,美的集团旗下的合肥美的电冰箱有限公司被骗7亿元理财产品;2017年,民生银行的虚假理财案件,涉案金额16.5亿;2018年,兴业银行北京长安支行私刻印章挪用公款案件,涉案金额达到55亿元;2019年,秋林集团因《担保函》中落款公章为伪造成被告,涉案的金额达到5.06亿元。事实上,在其他领域,因公司高管、员工私刻公章或公章管理不当引发的纠纷也屡见不鲜。比如前段时间“南山必胜客”腾讯遭遇假“老干妈”诈骗一事,“当当网”夺章事件,以及曾让京东(承兴国际用萝卜章伪造了与京东苏宁的供应商合同,以供应链融资的名义骗取了诺亚财富旗下歌斐资产的资金)、比亚迪(亿级广告诈骗奇案)等接连中招、损害不浅的“萝卜章”。公章的重要性无需多言,不少企业因为印章管理制度不完善,让不法人员有了可乘之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据粗略统计,企业经营风险有70-80%来源于印章管理、文件管理等信息安全防范不到位,对企业而言,如何透过这些“萝卜章”事件的认识到自身存在的制度纰漏和管理隐患,并予以重视和解决是接下来的管理重点。就目前而言,相当一部分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已经开始未雨绸缪引入电子合同,从公司的顶层设计上面防患于未然。这些企业不仅在制度方面防范“萝卜章、假合同”的滋生,更是在技术层面予以制约。它们都无一例外的采用了电子签约技术,利用技术手段隔绝“萝卜章、假合同”的产生。以易保全旗下国内专业的君子签区块链电子签约平台为例,君子签平台提供从实名认证、在线签署、印章管控、区块链存证、法律支持到争议解决全环节服务,能够全方位帮助企业规避“萝卜章、假合同”,让企业印章管控无忧!全程数字化印控方案,严格把控经办人授权行为传统印章管理难以实现实时管控和记录用章过程的操作,容易出现印章乱盖、私盖情况,无法实时盘点印章状态,不能实时监控用章过程,出现问题事后难追溯,给企业带来潜在风险。君子签区块链电子印章基于PKI/CA体系,利用权威的身份认证、区块链存证、电子签名/签章等技术手段对企业实体印章、法人手写签名、经办人授权行为进行数字化管控。严谨的印控流程还可以将经办人代表企业行为进行印章权限、用印申请、印章审计等环节的严格把控。从而帮助企业进行公章信用背书,减轻签署双方在合同审查环节的风险,进一步保证签约过程的严谨可控。区块链电子合同,为签约双方后续追溯提供有力证据君子签平台可以为企业合同签署提供存证预防风险的能力,除了合同文本存证外,还可以把容易发生歧义和纠纷的实名认证、合同履行等全链条进行留痕和存证,存证数据实时同步互联网法院、公证处、仲裁委、司法鉴定中心、版权保护中心、CA机构等司法、公信力机构建立联盟区块链存证,实现全流程的司法监督与公证服务,有效保障电子数据的法律效力。君子签全证据链还会记录数据产生的全过程,对主体、时间、地点、设备等都会进行区块链存证,以此还原和追溯数据产生的源头,遇到法律纠纷时,全证据链可提供充足有利的电子证据。如签约方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君子签平台进行合同核验,通过区块链技术手段来高效解决司法实践中的传统争议问题,另外根据签约方申请,还可以为用户提供在线公证、在线仲裁等法律服务,帮助用户高效解决合同纠纷,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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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10-20

君子签:以“签约+存证+司法”,为金融业务提质增信

随着我国金融行业的快速发展,电子合同作为金融行业企业数字化进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有效解决了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签约问题,也为金融行业者的资金安全和权利保障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依据,在国家政策的合规性要求,监管的逐步完善下,电子合同有力推动了金融行业加速实现数字化转型升级。国家政策鼓励支持,推动电子合同在金融行业快速落地2015年起,伴随着互联网金融需求的高速增长,电子印章在国家政策的推动下逐步在行业广泛应用。2016年8月,银监会联合工信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制定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提出:各方参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需要对出借人与借款人的基本信息和交易信息等使用电子签名、电子认证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及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的法律效力。2019年1月,《中国证监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决定书》(2019)7号文件中明确规定,期货公司为客户开户签订的开通资料不得仅因为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2020年2月,银保监会政策研究局一级巡视员叶燕斐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金融监管部门对电子单证、电子影像、电子签章、电子数据的政府合规性、合法性要充分认同。2020年5月,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多处提及指向电子合同的“数据电文形式签订合同”、电子签名及相关数据安全。在国家政策的鼓励支持下,电子合同作为安全可靠的线上签署方式越来越符合金融业务需求,不仅支持在线签署、签署人身份验真,还能全程有效防篡改,保障金融业务高效合规发展。君子签为金融业务提质增信,赋能行业数字化合规发展随着电子合同在金融行业的逐步落地,让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的线上业务占比逐渐超过线下。庞大的业务量,对于金融机构来说,数据信息的安全,金融网络安全已成为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必须考虑的因素,电子数据存证的需求也较以往更为强烈,对解决方案的安全性、合规性、专业性也有着更高要求。针对金融行业传统纸质合同身份认证难、纸质表单多、档案管理繁琐、业务审批效率低、贷后处置难等痛点,易保全旗下君子签区块链电子签约平台提供一站式专业可靠的区块链电子签约服务,可以与金融机构各大业务系统集成,目前已在银行、保险、互联网金融、消费金融、基金、信托等各类业务场景中广泛应用,为金融业务提质增信,赋能行业数字化合规发展。一站式电子化签约,实现柜面交易无纸化、数字化在银行、证券等柜面交易业务中,由于业务种类繁多,大量的交易凭证都需要填写、打印、签字、盖章、留存,成本大,管理难度也大;在每次业务办理中,还要和客户签大量的纸质文件,不仅办理起来不便,还会导致签署不及时,业务效率低;企业各个窗口的柜员每天也要反复的盖章、核实信息,增加了大量的工作量;堆积成山的文件后期查找也十分麻烦,还可能存在丢失泄漏信息的风险。君子签提供API对接服务,可以和银行、证券等业务系统集成,帮助企业打造一个集线上签约、实名认证、合同存管、区块链数据存证于一体的柜面交易数字化服务。柜员可以直接在线上一键发起签署请求,企业内部签署完成后,系统自动将签署链接以短信的新形式发给客户,客户通过移动设备就能轻松查收签约邀请,结合人脸识别技术,几分钟就能完成轻松完成整个文件的身份验证、文件签署,有效地解决了金融业务场景下大量订单的签署诉求,帮助柜面交易实现无纸化、数字化。签约+存证+司法,让网络借贷更合规、安全据银监会联合多部门制定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各方参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需要对出借人与接待人的基本信息和交易信息等使用电子签名、电子认证,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及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的法律效力。”君子签可以为金融机构部署一整套集“电子签约+区块链存证+司法服务”为一体的解决方案,针对客户方在签约、存证及贷后处理上的要求,君子签提供从签约开始的电子数据采集,通过技术手段形成签约全证据链,再到中期的电子证据项结构化处理,要素化处理,智能匹配各类司法文书模板,到最终的实现在客户方完成一键诉讼,批量诉讼提交司法案件,提高债权纠纷案件的解决效率,切实保护各参与方的合法权益,从而构造更高效智能、安全放心的网络借贷服务。数字化电子签约服务,让融资租赁更加合规、高效随着融资租赁行业监管趋严,防控风险、提升效率成为融资租赁企业面临的首要问题。针对融资租赁行业在签约效率、身份确认、运营成本上存在的诸多痛点,君子签提供电子签约API对接服务、电子签章系统服务以及区块链存证保全服务等数字化电子签约服务。君子签通过与企业已有的业务系统集成,可在线一键生成、审批、签署合同文件,并将用户实名认证、签署过程、合同保全等整个合同签署过程进行证据固化,并实时同步至互联网法院、公证处、仲裁委等存证联盟链,保障用户从签约时起,就有相关的司法公证机构做公证监督与存证。除此之外,还提供证据保全、在线仲裁、在线公证、代理维权等一站式法律支持服务,充分确保合同安全签署和保障签署主体合法权益,让融资租赁更加便捷高效、安全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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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10-16

电子合同迎来新发展,君子签加速企业数字化转型

自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颁布15年以来,电子合同突破观念与技术的阻碍,从单一粗放的签约应用工具到强调和突出企业级服务能力,逐步在各行业领域应用,发展成为助力企业数字化转型、保障数字安全的风向标。尤其是在今年,受新冠疫情的影响,远程办公掀起的数字化浪潮让电子合同热度受捧,助推了电子合同被广大企业快速认可和接受。疫情期间,电子合同的需求量进一步暴增,活跃用户数量、合同签署量等也迎来迅猛增长,电子合同迎来了行业新发展。数字化助推电子合同新发展近年来,随着电子签名政策环境的优化,企业对电子合同诉求的加剧以及区块链、大数据等新技术的完善,使电子合同市场条件日趋完备。受新冠疫情的影响,电子合同零接触、高效率、低风险相较于传统纸质合同的优势在数字化转型浪潮的推动下,行业迎来爆发式增长,疫情对电子合同发展起到了明显的助推作用,让电子合同需求进一步暴增,活跃用户数量、合同签署量等也迎来迅猛增长,电子合同迎来了行业新发展。自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颁布以来,国家制定了许多法规、规范、标准,推动第三方电子合同行业健康发展。2014年被很多业内人士称为电子合同“元年”,电子合同开始逐渐被大众所认知和理解。2015年后政策开始更多倾向于具体场景的落地,允许电子签名或电子合同应用于政务、交通运输、政府机构和房地产等垂直领域,电子合同在细分领域的应用得到保障,电子合同应用的行业、场景也越来越丰富。2020年因新冠疫情影响,房地产和人力资源领域的相关政策对第三方电子合同行业具有明显的推动作用。人社部、人社局多次发声,出台政策,鼓励使用电子劳动合同。如人社部发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函》(人社厅函 {2020} 33号),文件中明确提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使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视为书面形式的数据电文和可靠的电子签名。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关于促进市场活跃安全开通房地产项目线上售楼平台的建议》建议开通商品房线上售楼平台,运用互联网线上工具为购房人提供必要的置业服务。住建部《关于提升房屋网签备案服务效能的意见》提出:推进“互联网+网签”,鼓励使用房屋交易电子合同。经过十多年的发展,电子签名/签章、电子合同不仅具备了成熟的法律基础,而且在各个行业领域受到频繁关注与认可,各级国家机关、地方政府不断释放利好信号,全力推动电子签名/签章、电子合同的普及、应用。随着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突飞猛进,加之国家各级机关出台相关政策持续为电子合同市场释放利好信号,支持行业发展,使电子合同得到充分展现,加速电子合同在各行业的广泛应用,正成为当下中国企业数字化发展的新动能。君子签加速企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成为4800万用户的信任之选君子签是易保全旗下国内专业领先的区块链电子签约平台,以领先的区块链技术为基础,结合自主发明专利技术,创新“区块链+司法+电子签约”模式,提供从签订、管理、履约到争议解决的区块链电子合同全生命周期智能管理服务,可以为政府机构和各行业企业实现合同签署的全流程电子化,实现低本高效的合同快速流转。君子签目前已与国内多家公证处、互联网法院、仲裁委、律所等建立合作,除了能提供专业的实名认证、电子签名、合同智能管理等基本产品服务,同时还提供签约后的取证举证、在线诉讼、在线仲裁、在线公证、法律支持等完善的司法配套服务。7*24小时专业团队服务,多维度解决客户使用问题。除此之外,已获得丰富的司法判例支持,司法认可度高;拥有金融级别安全防护体系,获得ISO27001、公安部等保三级等资质认证,确保合同安全签署;遵照《电子签名法》规定,联合多家权威CA机构,提供8种实名认证技术,通过保证签署者身份真实性和合同完整性,确保电子合同安全可靠。易保全自成立以来,多年来一直深耕区块链技术的底层研发与应用创新,实现了区块链与电子签名的深度融合,打造了君子签区块链电子合同全生命周期的服务链条,截止到2020年10月,君子签在线签约量突破18亿,日均签署量突破400万,已帮助4800万+用户实现了数字化、智能化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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