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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09-23

契约精神:从手写书契到电子合同的进化史

在原始社会末期,契约就已经开始了萌芽状态,根据文献记载和相关考古研究,当时人们主要依靠口头协议,后又形成了双方各持一片这种信物或提示物的“券”。《说文解字•刀部》:“券,契也。从刀,券声。券别之以刀,以刀判其旁,故曰契券。”即由双方在一片竹木片的侧面刻出记号后,再将竹木片一剖为二,双方各持一片有相同刻痕记号的竹木片。当两片竹木片合对无误,即为“合券”,一方就应履行义务。 到文字诞生,口头契约发展为书面契约,人们将约定的事项用刀、笔等工具刻写在金属、木材或纸、帛等物质上, 表示对许诺事项的信守, 是为“书契”。青铜器是最早的书契资料载体,据考古记载,目前只有西周的青铜器上有契约资料, 春秋、战国时期的青铜器没有这种资料。 到西周至两汉时期,书契的应用更为广泛,且针对用途不同而进行分类:《周礼•天官•小宰》所说:“听称责以傅别”, “听卖买以质剂”“听取予以书契”。这就是说,借贷合同曰“傅别”,买卖合同曰“质剂”,授予收受契约曰“书契”。当时的契约受“破券成交”习惯的影响,大多数契约都采用一式二份的复本契约形式,而“傅别”的券书内容与中字均被分为两半,而“质剂”“书契”虽被分为两半,但各自的契约内容却是完整的。 我国最早关于“合同”的说法来自于东汉郑玄的著作:“判,半分而合者。按判书犹今之契约合同。” 魏晋以后,书契的使用日广,也有了一些新的变化:“合同契”开始出现。合同契分为左右两札,两边都有全部契文,将两札并起,合写一个大“同”字(后来合并大写“合同”二字),每一札上都有“同”的半字或“合同”的两半字,为合券的验证。这是最早的款缝制度,“合同契”之名也由此得来。 今天所见最早的合同契是曹魏后期的遗物,主要使用于财物的收受关系中。两晋南北朝时期,开始出现买卖、借贷等关系中的合同契。到了东晋时期,合同契已经广泛使用于买卖关系中。 隋唐以后,合同契在买卖关系中使用的已很少,一般买卖关系(绝卖)多使用单契。只有情况复杂的买卖关系,或活卖(典当)关系,使用合同契。合同契上的款缝制度却一直被保留下来。 经过几千年的发展,合同的种类不断增加和细化,形成如今门类众多、体系完整的状态。而关于合同的形式,从最早的口头契约,到将合同内容刻在木头、青铜或书写在竹片等物体之上。到东汉,由于纸张的出现,前述合同的载体逐渐被淘汰,合同主要以纸张为载体,也一直流传至今。 直到二十一世纪,随着近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合同的载体出现了新的形式,即计算机设备。电子合同是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和计算机网络通讯技术高度发展的产物,电子合同存在的物质条件是电子计算机和计算机网络。 在电子合同中一台计算机先将当事人一方的订约意思表示由可识别的文字转化为数字,通过调解器发送到另一方当事人的计算机中,另一方当事人的计算机接受后再转化为可识别的文字信息。由于意思表示是由计算机通过数字转化来完成的,所以电子合同又称为数字合同。它将“物质的流动”改变为“电子的流动”。由电子数据、电子单据、数字货币、电子银行取代了有形的合同书、票据、纸币,银行。 电子合同是人类利用电子方式进行的商业活动的基本形式,它同传统的合同相比,有其突出的特点: (1)主体的虚拟化。合同一方或双方在网上大都以网址的形式存在,其真实姓名地址在网上并不明示显现。目前,上网建立网页进行销售活动和交易没有完全置于法律控制之下,任何人都可以成为合同的主体; (2)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无纸化。电子合同一切都是通过网络进行的,合同双方互不见面,电子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是在无数计算机构筑的“网络空间”中进行的。合同订立只是双方在网上通过披露信息来完成的; (3)履行的无纸化。即所谓的“在线经营”,它是通过网上信息传递来代替合同的实物履行,用“电子流”代替“物质流”。合同履行内容中(付款、交货、提供服务和劳务等)除必须实物交货和提供劳务的电子合同之外,其它电子合同都可以直接在网上进行和完成。电子货币、电子钱包、网上银行、电子票据完全可以实现支付功能。以计算机软件、图纸、音乐等为内容的无形产品,可以通过网上下载、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交货;提供服务类的合同包括技术咨询、培训也可以通过网络数字信息的传递来完成; (4)履行的超时空化。在网络中心里没有中心、距离、国界。因而 电子合同的签订。履行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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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09-23

判断互联网租房电子合同是否合规的三大要素

以下是判断互联网租房电子合同是否合规的三大要素,不管是互联网租房平台本身还是生活中需要租房的你我他,都可以对照判断:第一步、签约前要有身份认证 身份认证的方式有很多种,常见的有身份证、姓名、电话、银行卡等要素交叉认证,高级一点的还有人脸识别,eID 等技术。不管是哪一种,身份认证都是基础中的基础,它用来确保合同双方身份真实有效,签署人真实存在。第二步、签约时需要有电子签名电子签名其实不是一个签名!或者说,并不是手写的签名!在电子合同领域,手写的签名往往是一个图章,而图章是非常容易制作或者修改的,并不可靠!所以,正规电子合同的电子签名实质指的是一串可以识别身份、文件内容等信息的证书,它由权威的数字认证中心(CA 机构)颁发,使用 Adobe PDF 阅读器时可以打开查看(是的,大部分电子合同文档会是 PDF 格式的)第三步、合同要有独立第三方存证直观理解,存证的意思其实就是一个独立的第三方机构通过一系列操作手段把普通的数据变证据的一个过程。如果没有做存证,就会发生文章开头的情况——租客说租房平台改了合同,平台说自己没改,但又拿不出自证证据;或者是租客(房东)否认 / 抵赖签订的内容,平台也没法拿出实锤。独立第三方存证就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直接在合同生成的当下就把合同给固定成铁证,后续双方不管发生什么情况纠纷,只要和最初的合同进行一致性校验,就可立即判定真相。 不过,不是随随便便一个第三方就可以做存证哦,只有具备电子合同分析鉴定资质、受到司法监督和管理的机构做的存证才可信 , 君子签依托于易保全强大的数据保全能力,对用户签约的全过程进行存证保全,同步司法中心,成为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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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09-23

电子合同是互联网时代契约生态体系的重要一环

随着云计算、数据加密、移动互联网等技术的发展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的日益完善和成熟,电子合同的逐步被企业及个人用户所认可,开始在越来越多的行业及领域发挥作用,成为互联网时代契约生态体系的重要一环。 随着电子合同行业快速发展,仅提供基本的签约服务已不能满足客户的需求,第三方电子签名服务商纷纷拓宽服务领域,在提供专业的电子合同服务的同时,也会提供配套法律服务。 除法律服务外,区块链存证正逐步成为第三方电子合同平台的标配服务。区块链技术具有分布式存储、去中心化等特征,信息一经存储,任何一方都无法篡改,高度契合电子证据司法存证需求,国内主流电子合同平台均已将区块链技术应用于数据存证领域。 君子签提供的服务有电子合同、区块链存证和法律服务,其中电子合同为核心业务,分为6个模块,即实名认证、数字证书、合同转换、在线签、存证保全和司法鉴定,为客户提供全流程的电子合同服务。 区块链存证方面,君子签打造面向电子数据存证的联盟区块链,为客户提供电子合同存证和出证服务。 同时,为保障电子合同的司法落地,君子签与司法鉴定、公证等权威机构达成合作,为客户提供《司法鉴定报告》、《公证函》等法律文书,还与广州仲裁委和珠海仲裁委深度对接,客户可在线提交仲裁申请,走电子合同快速仲裁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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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09-23

银行遇到这三大电子签名异常该如何处理?

电子签名成为银行业务办理中的重要一环,为提升服务质量,银行借助电子签名系统实现了创新,今天就来给大家详解一下遇到这三大电子签名异常该如何处理?1.设备故障(1)交易提交后电子签名,设备故障柜外清设备本身无法工作或设备与柜员终端连接出现故障,系统提示“调用设备失败”,柜员点击“取消签名”按钮,打印纸质凭证,后续处理按照纸质凭证流程处理,由客户在纸质凭证上签名确认,纸质凭证需要扫描采集影像。(2)交易提交前电子签名,设备故障交易提交前电子签名时,出现设备故障,系统提示“调用设备失败”,柜员点击“取消签名”,系统不提交交易,操作失败。若需要继续办理业务,应更换正常的电子签名设备。2.系统异常(1)交易提交后电子签名,系统异常电子签名过程中,出现系统闪退无法签名或终端电脑突然断电无法操作等情况,柜员可在系统恢复后,在流水查询中,找到需要电子签名的交易流水,查看电子凭证,点击需要签名的凭证下方“重新签名”按钮,按照重签的流程进行电子签名。(2)交易提交前电子签名,系统异常在交易提交前电子签名,遇到系统异常,导致无法电子签名的,系统不执行交易。待系统恢复正常后,重新办理交易即可。3.客户原因(1)交易提交后电子签名,客户不能电子签名柜外清上展示需要签名的电子凭证,客户不会签名或不接受电子签名,柜员可告知客户点击柜外清密码键盘上的实体“取消”键。客户按了“取消”键后,柜员点击“取消签名”按钮,打印输出纸质凭证,后续处理按照纸质凭证流程处理,纸质凭证需要扫描采集影像。(2)交易提交前电子签名,客户不能电子签名在交易提交前电子签名,遇到客户不会签名或不接受电子签名的情况,客户点击柜外清密码键盘上的实体“取消”键,系统不会执行该交易,操作失败。若仍需继续办理该交易,柜员可先在员工渠道外设配置中将“是否支持电子签名”配置为“否”,将“是否需客户确认交易”配置为“是”。柜员再次进入交易界面,提交交易后,柜外清提示客户确认交易信息,客户只需按“确认”键确认交易,交易确认后系统执行交易,若交易成功,系统会提示打印纸质凭证,按照目前的纸质凭证流程处理,纸质凭证需要采集凭证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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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09-23

保障电子交易安全 电子签名四问四答

《电子签名法》2005年4月1日正式施行,被称为“中国首部真正意义上的信息化法律”,该法案赋予 电子签名与传统手写签名和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并明确电子认证服务市场准入制度,保障电子交易安全,其意义非同一般。    电子签名的概念 签名有两个功能:即标识签名人和表示签名人对文件内容的认可。传统商务活动中,交易双方通过签字、盖章来识别交易双方是谁签的合同,保证签字或盖章的人认可合同的内容,在法律上才能承认这份合同是有效的。而在电子商务的虚拟世界中,传统的签字、盖章无法在电子文件中进行。 根据《电子签名法》,电子签名的定义就是将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签名数据,以电子形式包含在数据电文中,保证交易的安全性和真实性以及不可抵懒性。电子签名法制定的目的,就是为了规范电子签名行为,确立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 “可靠的电子签名”应由谁提供? 关于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而可靠的电子签名应由谁提供呢?《电子签名法》明确规定“电子签名需要第三方认证的,由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提供认证服务。”我国对电子认证服务设立了市场准入制度,从事电子认证服务必须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许可,获得《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 电子签章:电子签名的一种表现形式 电子签章是电子签名的一种表现形式,利用图像处理技术将电子签名操作转化为与纸质文件盖章操作相同的可视效果,同时利用电子签名技术保障电子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签名人的不可否认性。 在互联网技术的革新浪潮下,各种电子商务活动和电子政务活动的飞速发展,电子签章开始广泛地应用到各个领域之中,主要包括:网上招标投标、网上签约、网上订购、安全网上公文传送、网上缴费、网上缴税、网上购物和网上报关等。 电子印章:是电子签名技术的一项应用 电子印章含有电子公章和电子签名章等,它以先进的数字技术模拟传统实物印章,其管理、使用方式符合实物印章的习惯和体验,其加盖的电子文件具有与实物印章加盖的纸张文件相同的外观、相同的有效性和相似的使用方式。 更简单的说,就是将公章或签名章通过PKI技术进行加密,以数字认证存储介质方式,在电子文件中应用的电子版的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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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09-23

电子合同给银联商务和保险行业带来了哪些好处

银联商务他们有很多业务线,每个部门都有大量的合同需要处理,在采用电子合同之前大部分是采用纸质合同签约方式,举个例子,卖pos机,目前全国有几百万的商户都在用他们的pos机,每年都要和这些商户签一个协议,就意味着每年有几百万份的合同需要签署,而且这些商户大部分都是异地的,不可能面对面的完成合同签署,要通过快递。大家可以算算这个成本是非常高的,效率也非常低,每年签几百万份合同想想头都大了,他们后来找到我们要做电子合同的改造,现在我们给它上线,在他们已有的管理系统里面集成了电子合同以后目前他们跟所有商户之间和约的签署都是采用电子合同签约的方式,所带来的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第一签约效率大大提高了,原来通过快递一到两周时间,现在可以变成一天之内甚至如果双方对合同内容没有反复修改的话几分钟就能完全一份合同的签署。第二是成本,成本也大大降低了,原来一份合同只要涉及到快递,单方快递费用十几块,现在采用电子合同之后,每签一份合同一块就可以了,成本也大大降低。第三因为电子化的改造、因为把合同数据全部变成电子化的数据,所以能做到全程无纸化办公,全程信息化管理。所以对于合同的管理、查询、调阅来说效率也是大大提高。这是我要给大家分享的第一个案例银联商务,我们可以回应前面提到的问题,实际上电子合同是给金融机构提高服务效率的。给大家分享的第二个案例是一家保险公司,大家知道保险公司很多已经采用了电子保单,大家如果购买保险会通过邮件或者APP收到电子保单,是由保险公司给用户签发的,还有另外一个,用户购买保险的时候是需要填电子投保单的,要跟保险公司签一些风险告知书,投保协议等等。在采用电子投保单之前我们服务的这家保险公司主要是做车险,原来工作工程是这样的,通过电话/在线方式和用户达成交易,让用户产生购买意向,产生购买意向之后还要签纸质的文件,这时候会把这些文件根据用户提交的信息生成一些文件打印出来,委托快递公司,由快递公司把这些文件送到客户手上,要做现场身份的核验,在后期如果产生法律纠纷的话,如果是冒签就会带来一系列的法律问题,当面核验用户身份,看到用户签名,签名之后快递员再把相关文件快递给保险公司。这么一个流程;前面提到的这个成本高、效率低这些都是问题,它还有一个隐性的问题在于,因为用户产生购买意向之后没有马上让他购买,没有马上让他签约,这样会导致丢单,让用户有个清醒时间,因为快递需要一段时间,客户在这个过程当中就会反悔,不买了或者购买其他家的产品,因为这个情况导致的丢单率是非常高的,这家保险公司找到我们提供电子投保的解决方案,目前也上线了,整个签约流程变成了在线签约,也就是用户如果通过客户在线的平台购买保险的话是可以在线完成电子投保单的签约相关承诺书的签约。如果电话可以关注客户的微信公众号在公众号上完成和约的签署。所以整个保险推销销售的过程变的很连贯了,从用户确定购买意向到用户签约、到用户支付购买,整个变的非常连贯,因为做了这样的事情他们的丢单率降低了50%。 回应前面提到的问题,实际上电子合同在某些方面也是能够给金融机构带来一些增量业务的,虽然这个不是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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